查對制度是保證醫(yī)療安全,防止事故差錯一項重要制度。為提高醫(yī)療技術工作質量。確保病人安全,防止醫(yī)療事故、差錯的發(fā)生,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(zhí)行本崗位查對制度。
一、醫(yī)囑查對制度
1、開醫(yī)囑、處方或進行治療時,應查對病員姓名、性別、床號、住院號。
2、醫(yī)囑做到班班查對;建立醫(yī)囑查對登記本,每日查對登記,轉抄醫(yī)囑者與參加查對者都必須簽名。
3、臨時醫(yī)囑記錄執(zhí)行時間并簽名,對有疑問的醫(yī)囑必須問清楚方可執(zhí)行。
4、搶救危重病人時,醫(yī)師的口頭醫(yī)囑,執(zhí)行者須復誦一遍后才執(zhí)行。保留用過的空安瓶,必須經過二人核對無誤后方可棄去。
5、整理醫(yī)囑單后,必須經第二人查對。
6、護士長每周查對醫(yī)囑1-2次。
二、服藥、注射、輸液查對制度
1、服藥、注射、輸液前必須嚴格執(zhí)行“三查十對”制度,十對即床號、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藥名、劑量、濃度、時間、用法、藥品有效期。
2、用藥前要檢查藥品質量、水劑、片劑注意有無變質;安瓶、輸液瓶等有無裂痕;有效期和批號如有不符合要求或標簽不清者則不得使用。
3、擺藥后必須經第二人核對方可執(zhí)行。
4、易致過敏藥物,用藥前應詢問有無過敏史。使用毒、麻、限劇藥品時,經過反復核對,用后保留空安瓶。給多種藥物時,要注意有無配伍禁忌。
5、發(fā)藥、注射、輸液時,如病人提出疑問,應及時查清、方可執(zhí)行。
三、輸血查對制度
1、查采血日期,血液有無凝血塊和瘀血,血瓶(袋)有無裂痕。
2、查輸血單與血袋(瓶)標簽上供血者姓名、血型是否相符,血袋(瓶)號、血量是否相符,交叉配血報告有無凝集。
3、查病人床號、姓名、住院號、血型、血瓶及血量。
4、輸血前交叉配血報告必須二人核對無誤后方可執(zhí)行。
5、輸血完畢,應保留血瓶或血袋,以便必要時送檢。
四、手術室查對制度
1、接病員時,要查對科別、床號、姓名、性別、診斷、手術名稱、術前用藥、藥物敏試、配血報告。
2、手術前、必須查對姓名、診斷、手術部位、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藥。
3、凡進行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,要在術前與縫合前清點所有敷料和器械數。
4、對術中留取標本應妥善放置、保管,按醫(yī)囑及時送病檢。
五、藥房查對制度
1、.藥學專業(yè)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“四查十對”。查處方,對科別、姓名、年齡;查藥品,對藥名、規(guī)格、數量、標簽;查配伍禁忌,對藥品性狀、用法用量;查用藥合理性,對臨床診斷。
2、發(fā)出的藥品應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、用法、用量。
3、發(fā)出藥品時應按藥品說明書或處方醫(yī)囑,向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相應的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、用量、注意事項等。
六、血庫查對制度
1、配血及其它檢查必須對患者的標本(姓名、病區(qū)、床號、住院號、供血者姓名、編號)進行嚴格查對,不清楚或錯誤時,請申請者改正。本科人員不得涂改。
2、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,應執(zhí)行患者及供血者的血型做正反定性的鑒定制度、配血發(fā)血雙對雙簽制度。單人值班時配血必須重復一次。
3、發(fā)血時,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、病區(qū)、床號、姓名、血型、交叉配血試驗結果、血瓶號、采血日期、血液質量。
七、檢驗科查對制度
1、采取標本時,查對科別、床號、姓名、檢驗目的。
2、收集標本時,查對科別、姓名、性別、床號、標本數量和質量。
3、檢驗時,查對試劑、項目、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。所采標本是否符合檢驗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標本立即與科室聯系重新留取。
4、檢驗后,查對目的、結果看是否有漏項,對特殊結果,及時復查或與臨床聯系。
5、送報告時,查對科別、病房。
八、病理科查對制度
1、收集標本時,查對單位、姓名、性別、聯號、標本、固定液。
2、制片時,查對編號、標本種類、切片數量和質量。
3、診斷時,查對編號、標本種類、臨床診斷、病理診斷。
4、發(fā)報告時查對科別、床號。
九、放射科查對制度
1、檢查時,查對科別、床號、姓名、年齡、片號、部位、目的。
2、治療時,查對科別、床號、姓名、部位、條件、時間、角度劑量。
3、發(fā)報告時查對科別、床號。
十、理療科查對制度
1、各種治療時,查對科別、床號、姓名、部位、種類、劑量、時間、皮膚。
2、低頻治療時,并查對極性、電流量、次數。
3、高頻治療時,并檢查體表,體內有無金屬異常。
4、針刺治療前,檢查針的數量和質量,取針時,檢查針數和有無斷針。
十一、供應室查對制度
1、準備器械包時,查對品名、數量、質量、清潔度。
2、發(fā)器械包時,查對名稱、消毒日期。
3、收器械包時,查對數量、質量、清潔處理情況。
十二、功能科及其它特殊檢查室查對制度
1、檢查時,查對科別、床號、姓名、性別、檢查目的。
2、診斷時,查對姓名、編號、臨床診斷、檢查結果。
3、發(fā)報告時,查對科別、病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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